認識滾床單

2010-07-05

蒙面狼姦裸睡女滴三秒膠於被害人胸部助興[圖+影]


【張芳榮╱台北報導】凡走過必留下痕跡!北市一名變態惡狼十年前覬覦鄰居裸睡女子,竟以泳帽挖洞罩臉,潛入女子住處性侵得逞,射精前還在女子胸前滴三秒膠,幸女子被迫清洗前以衛生紙擦拭精液留下證據;惡狼逃逸十年後,上個月再度犯案落網,警方根據DNA比對,確認他就是十年前的嫌犯,前晚又將他逮捕。

擦精液丟一旁留證

這起性侵案發生在一九九九年四月,嫌犯羅自宏(四十四歲)當時住北市汀州路一棟公寓四樓的頂樓加蓋,他見僅隔一條防火巷的隔壁棟頂樓加蓋,住著一名年輕女子,常光溜溜在屋內走動,還有裸睡習慣,竟色心大發,拿泳帽剪了三個洞後罩在臉上,僅露出雙眼和嘴巴,即下手劫色。
警方調查,羅嫌跳到隔壁棟公寓後,攀窗潛入,用棉被、枕頭壓住女子的頭部性侵。變態的是,羅嫌射精前,還在女子胸部滴三秒膠助興,再射精在女子胸口,為免留下證據,事後強迫被害人清洗身體。幸被害人機警用衛生紙擦拭胸口後丟棄一旁,再依嫌犯要求清洗。
羅嫌逞完獸慾,還在屋內搜括強盜四百元,女子見他分神,不顧光著身子,拔腿衝出屋外,但被羅嫌捉回,並恐嚇:「再逃跑,就把妳綁起來,從五樓丟下去!」她雖恐懼,仍趁羅嫌不注意時衝出大門,大喊「救命!」引起鄰居注意,羅嫌才逃走。
警方調查,羅嫌七年前搬到桃園市,並擔任保全,上月犯下劫財性侵案,警方將其精液送鑑識比對,總算讓十年前的案件水落石出。前晚他被逮時,坦承多年前住過汀州路,但辯稱不記得有在被害人胸口滴三秒膠及射精,但仍被依強盜、妨害性自主函送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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